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2021〕第312號
郭京生等20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jīng)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合肥市(16人)
郭京生 由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坤志律師事務所
閆子涵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安援律師事務所
楊冰 由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
戴華聰 由安徽禾森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瀛格律師事務所
黃爽 由安徽吳楚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振徽律師事務所
黃雪雪 由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
祝梅瑞 由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
張凌利 由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
黃錚 由上海建緯(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國天律師事務所
張玉良 由安徽國恒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滳皖律師事務所
張麗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
段曙光 由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歐瑞騰(合肥)律師事務所
盛湉湉 由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蘭迪(合肥)律師事務所
楊花 由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蘭迪(合肥)律師事務所
鄭志 由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 轉入上海蘭迪(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博 由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 轉入上海申浩(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阜陽市(2人)
牛壯 由安徽京阜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權潁律師事務所
劉玉良 由安徽京阜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權潁律師事務所
三、滁州市(1人)
岳靜 由安徽曙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亭城律師事務所
四、六安市(1人)
童鋒 由安徽中特(六安)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慶同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