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5〕24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安徽儒圣律師事務所、安徽正凡律師事務所、安徽荊涂律師事務所: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負責人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一條、《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42號)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變更。
安徽儒圣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胡尚德變更為張得利;
安徽正凡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梅浩變更為高炳輝;
安徽荊涂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孫玲玲變更為朱敬文。
安徽省司法廳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