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4〕119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李杰等21人:
你們向本機關(guān)提出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六條規(guī)定,本機關(guān)決定準予你們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予以頒發(f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 合肥市
李杰 安徽相賢律師事務所
鄧心宇 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
吳斌 ??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
胡慧 安徽典興律師事務所
劉興志 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
黃婷玉 安徽相賢律師事務所
王佳慧 安徽善維律師事務所
胡晴霞 安徽卓昇律師事務所
王冬梅 安徽青合青律師事務所
方沁 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
李小龍 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王春杰 廣東華商(合肥)律師事務所
魏海生 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陳福俊 北京圣運(合肥)律師事務所
李敏 北京中盾(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亳州市
徐聰 安徽奡信律師事務所
朱秋雨 安徽奡信律師事務所
三、宿州市
蔣坦 安徽梨都律師事務所
四、蚌埠市
任俊杰 安徽南山松律師事務所
五、馬鞍山市
郭晨峰 廣東卓建(馬鞍山)律師事務所
六、池州市
焦勇 安徽始信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