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3〕148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李新悅等15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六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你們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予以頒發(f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4人)
李新悅 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
劉旋 安徽潤領律師事務所
黃結(jié)虎 安徽朱友生律師事務所
曹奧林 湖南弘一(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阜陽市(2人)
金鑫 安徽金亞太(阜陽)律師事務所
趙永亮 安徽金睿律師事務所
三、馬鞍山市(1人)
郝月舟 安徽華冶律師事務所
四、蕪湖市(3人)
童霞 安徽春谷律師事務所
承濤 安徽承義(蕪湖)律師事務所
后小偉 浙江京衡(蕪湖)律師事務所
五、安慶市(5人)
詹晗 安徽中皖律師事務所
汪琳 安徽國譽律師事務所
吳義飛 安徽國譽律師事務所
李志安 安徽同合律師事務所
趙銘 安徽百草園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