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決字〔2018〕第532號
許克金等21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你們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予以頒發(f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請你們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持本決定書和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信函)到本機關(省政務服務中心司法廳窗口)領取《律師執(zhí)業(yè)證》。
一、 合肥市(2人)
許克金 安徽中特律師事務所
陳有勇 北京德恒(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亳州市(2人)
姜敏 安徽谷水律師事務所
李小玲 北京京師(亳州)律師事務所
三、宿州市(1人)
王文璽 安徽梨都律師事務所
四、阜陽市(1人)
孟響 安徽裕德律師事務所
五、六安市(1人)
祁和林 安徽皋陶律師事務所
六、馬鞍山市(13人)
王懿 安徽峭正律師事務所
操群 安徽華冶律師事務所
周成保 安徽華冶律師事務所
何婷 安徽夏商周律師事務所
陸文煜 安徽吳楚律師事務所
李強 安徽聯(lián)君律師事務所
汪文婷 安徽元愷律師事務所
馬青濤 安徽明博律師事務所
胡晨紅 安徽明博律師事務所
王珂瑩 安徽長城律師事務所
劉鵬 安徽元愷律師事務所
張濤 安徽民主律師事務所
夏鵬 安徽長城律師事務所
七、宿松縣(1人)
賀水源 安徽皖松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