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4〕142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朱仁榮等23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合肥市
朱仁榮 由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庭堅律師事務所
黃敏 由安徽守常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相賢律師事務所
萬淑萍 由安徽雷城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國恒律師事務所
張健 由安徽經合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鼎昭律師事務所
郭磊 由安徽星馳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牧青律師事務所
尹若亮 由安徽德韜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黃金律師事務所
陳會康 由安徽禹風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尹桐桐 由上海建緯(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鵬然律師事務所
董棟 由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陳楚宜 由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胡金源 由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遠厚 由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羅 君 由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梁小波 由北京藍鵬(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的律師事務所
倪曉玉 由安徽益友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申浩(合肥)律師事務所
葉凱文 由北京天元(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
陳秀銘 由安徽邦運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藍鵬(合肥)律師事務所
方旭紅 由安徽德韜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申浩(合肥)律師事務所
王勇 由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岳川律師事務所
干思堯 由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天禾律師事務
二、六安市
李舒城 由安徽廣運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舒洲律師事務所
付余 由安徽皋德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尚知律師事務所
三、蕪湖市
胡勝偉 由北京隆安(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赭麓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