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3〕114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張勤等12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六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你們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予以頒發(f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6人)
張勤 安徽至達律師事務所
羅珊珊 安徽民昭律師事務所
應瑩瑩 安徽大湖律師事務所
周安遠 安徽澤英律師事務所
楊銳洲 安徽星闌律師事務所
張國靖 廣東國暉(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阜陽市(1人)
崔子龍 安徽文瑞律師事務所
三、淮南市(3人)
孫云 安徽慕春律師事務所
董笑然 安徽韶美律師事務所
王盛亞 安徽衡威律師事務所
四、蕪湖市(2人)
林冰 安徽凈源(蕪湖)律師事務所
劉夢茹 安徽深藍(蕪湖)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