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決字〔2019〕第434號
胡澤山等32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請你們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持本決定書和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信函)到本機關(省政務服務中心司法廳窗口)領取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10人)
胡澤山 由安徽原聲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蘭臺(合肥)律師事務所
馬三雷 由安徽寶文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國天律師事務所
李玉君 由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創(chuàng)善律師事務所
吳竹兵 由安徽春藍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王飛 由安徽銀佳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劉洋 由安徽青弋江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亞太(長豐)律師事務所
孟祥磊 由安徽有為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萬舟律師事務所
朱士玉 由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匯思律師事務所
李國民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潤領律師事務所
趙仕龍 由安徽中天恒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京師(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阜陽市(1人)
王鑫 由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大森(阜陽)律師事務所
三、蕪湖市(20人)
汪文婷 由安徽元愷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大森(蕪湖)律師事務所
楊天柱 由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大森(蕪湖)律師事務所
楊婧 由安徽緯綸律師事務所 轉入北京隆安(蕪湖)律師事務所
汪文婷 由安徽元愷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大森(蕪湖)律師事務所
奚瑋 由上海金茂凱德(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
孫文 由上海金茂凱德(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 北京盈科 (蕪湖)律師事務所
王澤山 由上海金茂凱德(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 北京盈科 (蕪湖)律師事務所
丁玉能 由上海金茂凱德(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 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
方嫻 由上海金茂凱德(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 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
江東 由上海金茂凱德(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
朱周 由上海金茂凱德(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
唐海 由上海金茂凱德(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 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
章誠 由上海金茂凱德(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 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
古立平 由安徽緯綸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隆安(蕪湖)律師事務所
謝晉馳 由安徽緯綸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隆安(蕪湖)律師事務所
芮先明 由安徽緯綸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隆安(蕪湖)律師事務所
侯君 由安徽緯綸律師事務所 轉入北京隆安(蕪湖)律師事務所
楊波 由安徽緯綸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隆安(蕪湖)律師事務所
石必亮 由安徽緯綸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隆安(蕪湖)律師事務所
張徐兵 由安徽緯綸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隆安(蕪湖)律師事務所
四、省直所(1人)
繆道達 由安徽華人(六安)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