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2〕538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康靜等22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合肥市(17人)
康靜 由安徽坤天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皖大律師事務所
王正 由安徽律維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典興律師事務所
權家格 由安徽民昭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邦運律師事務所
楊蕾 由安徽百大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展信律師事務所
樊健康 由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展信律師事務所
李旭 由上海正源(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庭堅律師事務所
徐雪梅 由北京康達(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 安徽安同律師事務所
蔣振東 由安徽創(chuàng)善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黃金律師事務所
吳文杰 由安徽三聯(lián)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黃金律師事務所
賈成成 由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青合青律師事務所
方婷婷 由安徽景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眾城高昕律師事務所
丁麗凌 由安徽時憲律師事務所轉入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
祖欣 由安徽時憲律師事務所轉入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
黃亞美 由安徽睿正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
郭璐瑤 由北京市煒衡(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蘭臺(合肥)律師事務所
王凱 由安徽臻圓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博和漢商(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俊 由上海融孚(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廣東商達(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宿州市(2人)
韓斌 由安徽望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黃金(宿州)律師事務所
王強 由安徽匯龍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集卓律師事務所
三、淮南市(1人)
許康 由安徽里奇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震一律師事務所
四、滁州市(1人)
王飛 由安徽江安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亭城律師事務所
五、馬鞍山市(1人)
張帆 由安徽浩謙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銘心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