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3〕57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張峰等21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合肥市(20人)
付祖洋 由安徽卓邦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岳川律師事務所
侯方銳 由安徽卓邦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岳川律師事務所
許兵 由安徽凡平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兩淮律師事務所
張帥 由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匯吉律師事務所
郝紅衛(wèi) 由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青合青律師事務所
吳鳳兵 由安徽同川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徽商律師事務所
盧亮 由上海正源(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邦運律師事務所
鄭逸文 由北京華泰(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邦運律師事務所
趙昆侖 由北京華泰(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昊華律師事務所
徐朝 由安徽金亞太(長豐)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王亞林 由安徽金亞太(長豐)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范志萍 由安徽國恒律師事務所轉入國浩律師(合肥)律師事務所
楊亮 由北京京安(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國浩律師(合肥)事務所
黃俊 由安徽金的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永(合肥)律師事務所
謝磊 由北京京徽(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圣運(合肥)律師事務所
李凡 由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蘭臺(合肥)律師事務所
屠薔 由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
楊宗林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德恒(合肥)律師事務所
冉大偉 由安徽漢仁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京徽(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六安市(1人)
黃桂梅 由安徽皋德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中儀律師事務所
三、蕪湖市(1人)
季祥 由安徽陵陽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隆安(蕪湖)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