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2021〕第294號
張寧慶等32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jīng)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合肥市(27人)
張寧慶 由安徽三三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徽天律師事務所
趙鵬 由安徽三三律師事務所 轉入北京京師(合肥)律師事務所
湯志平 由安徽晟川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融孚(合肥)律師事務所
曹海峰 由安徽昊華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融孚(合肥)律師事務所
劉家寶 由安徽三三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
趙偉 由安徽三三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
張立超 由北京尚公(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正源(合肥)律師事務所
陳杰 由安徽睿正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正源(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雅迪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轉入上海正源(合肥)律師事務所
李翔 由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博和漢商(合肥)律師事務所
凌康 由上海建緯(合肥)律師事務所 轉入北京金臺(合肥)律師事務所
牛婧 由安徽永恒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美林律師事務所
齊穎 由安徽瀛皖天靜律師事務所轉入 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
韓玉 由安徽三三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
姜東 由安徽三三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
嚴鳴 由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
陸開麗 由安徽景森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李豐升律師事務所
代誠誠 由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 轉入北京天元(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鵬 由安徽萬舟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天元(合肥)律師事務所
趙子瑩 由安徽萬舟律師事務所 轉入北京天元(合肥)律師事務所
朱海秀 由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天元(合肥)律師事務所
胡向宏 由安徽萬舟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天元(合肥)律師事務所
陳昱 由北京德恒(合肥)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景秀律師事務所
瞿文祥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
呂娟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錦幗律師事務所
徐永康 由安徽大森(馬鞍山)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
李莫凡 由安徽禾森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淮北市(1人)
朱健釗 由安徽北方之光律師事務所轉入 安徽北方之光(烈山)律師事務所
三、亳州市(1人)
鞏曼利 由安徽亳樂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金亞太(亳州)律師事務所
四、安慶市(3人)
李立輝 由江蘇衡鼎律師事務所 轉入江蘇衡鼎(安慶)律師事務所
姚兵 由江蘇衡鼎律師事務所轉入江蘇衡鼎(安慶)律師事務所
徐小軍 由江蘇衡鼎律師事務所 轉入江蘇衡鼎(安慶)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1年6月18日